1950年起,

 

聯合國大會定每年的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

 

以紀念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了

 

《世界人權宣言》。

 

受到該世界人權宣言的啟示,

 

聯合國在1966年制定了

 

「經濟、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」

 

及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」,

 

目的在進一步闡明並執行宣言所揭示之

 

各項人權精神。

 

該二盟約加上

 

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」之任擇議定書

 

與「世界人權宣言」合稱「國際人權憲章」

 

(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),

 

為國際間最重要之人權典章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*Stormy Night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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